创造媒体还是创造商业模式——新媒体难点系列一

by 陈乐 14. 四月 2008 18:45

有人以创造新的媒体作为自己商业模式的选择;
有人原来创造的是商业模式,最终创造了媒体;
有人边创造商业模式,边创造媒体;

      可能说的有些绕,其实就想表达一个意思,当下太多的互联网新网站选择了媒体这条路,为什么像alibaba、taobao、dangdang、ctrip……这样的具有商业运用型的网站最近几年突然变少了,更多是博客、视频播客这些以新媒体为标签的新网站,当然在这个背景下也诞生了更多的新媒体广告、营销公司。

      刚在北京结束的新浪-第三种人论坛,其口号是“助力中国广告业在新媒体时代建立全球标杆”,为什么能有那么大勇气和胆识?因为我们就处于最热衷创造“新媒体”的环境中,并且凭借独有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出了“分众”、“从众”、“唯众”、“窄告”等N个体现细分媒体特性的名称。

      都是VC惹的祸,创造媒体本身获得了风险投资商的万分青睐和全力支持,“近日中国户外数字大媒体的生力军 -- 香榭丽传媒,与知名风险投资商软银赛富在上海成功达成了融资协议。此次涉及金额将达到3000万美元,是软银赛富对于新媒体领域的又一次大手笔。”面对这样的新闻,大家已经逐渐麻木,因为已经有太多的媒体公司获得了投资甚至上市。做媒体是目前最容易的生意,在很多人心目中这是创业的方向,在互联网上同样是如此。

      其实很多网站选择“新媒体”这条路是无奈的,因为太多互联网运用无法从用户那获得收益,在中国“免费”才是硬道理。于是选择通过免费吸引用户,再以广告维持运营,再吸引更多用户,这样的路径无论是逻辑上还是执行上都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忽略了2个问题:
       - 第一:何时摆脱广告收入模式?这点当然把广告当作第一最大收入来源的网站;比如新浪、百度,如果与这些网站合作广告无疑是最好的切入点;
       - 第二:用户是否买单广告?注意没有只是说是否看广告,互联网广告很多收费模式是靠计算真实点击甚至实际购买的;这个买单还有就是用户是否愿意这个网站上有太多的广告?用户是否能买单广告?
      在这两个问题的纠结下,就算现在过的不错的网站也悬着一跟筋,盼望上市或坚持到上市成为了最直接的选择;或许这么说非常武断,但纯粹为了创造一个新媒体而存在的新网站,他的价值或者生存空间本来就应该有多大呢?

      我个人很推崇豆瓣,因为它的确是在创造一个商业模式,如果没有广告收入它依然能活得很好,对于这样的网站营销传播形式也必须有所创新(放弃广告)。
     
      既然这些“新媒体”自身发展方向的不一致,自然就带来合作模式上的巨大差异,也将明确这些“新媒体”在传播媒体组合中的定位问题。

      回到文章一开始提到的那个
论坛,我们同样看到了N个全球传播集团旗下的传播品牌出现,这说明在中国在这个领域还没有真正的leader,或者说很难有leader。因为有些难点将始终存在,长时期的存在。
     

      下期《深入合作还是整合传播——新媒体难点系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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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四月 20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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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网

18. 四月 2008 13:47

什么是新媒体?

摘要: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新媒体也如原子弹般飞过世界的上空,给全球人类的生活带来了革命性的变更。本文引用现今出现的不同观点介绍了新媒体的概念,并对新媒体的特征进行了简要的总结,介绍了几种典型的新兴媒体,最后简单的分析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和新看点。

一, 新媒体概述
每一种媒体技术的出现都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早从印刷术的出现使文字图案有了流传的价值,广播和电视的出现使得声音和图像能越过距离的障碍传播到世界每个角落,网络的诞生让世界从此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新媒体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多种获取信息的渠道和选择的范围,满足了人们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现在没有一个人对新媒体下出准确的定义,在人们的描述下,新媒体大致有一下几种解释:1.所有“从0到1”的媒体即数字媒体都是新媒体;2.无线互联网是新媒体;3.手机媒体是新媒体;4.所有非传统媒体都是新媒体;5.所有数码产品都是新媒介物。
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和报纸相比,电视可以叫做新媒体,但和互联网等相比,电视又是旧媒体。只是新媒体又不能变成无限相对的、没有办法解释的词,在一定时间内它应当具有相对稳定性,一个时代应该有一个时代的新媒体。因此熊澄宇教授给今天的新媒体下了这样的定义: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1]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张大钟认为,“新媒体是将数字技术、通信技术与文化产品、媒体传播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物理组合,而是化学反应。新媒体对内容产业提出的深层问题是如何设计出富有活力的内容产品,满足用户的消费需求;新媒体对信息技术产业提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如何发展技术和应用,使之更加便利和有效率;新媒体不是只局限在一个行政区域里,而是一定要实现全国范围,甚至全球化覆盖;新媒体不仅是一个单一的产业,而是与电信、移动、技术应用和终端制造等实现跨行业协作;新媒体不再只有音视频内容,而是集成和融合了各种各样的内容形态。”[2]
综合上述解释,我们可以大致给新媒体下一个定义:所谓新媒体(New Media),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以纸张为媒介的报纸杂志、以电波为媒介的广播、基于电视图像传播的电视(分别被称为第一媒体、第二媒体和第三媒体)而言的新形态的媒体,如互联网、手机电视、数字电视、IPTV等等。新媒体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广播等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脑、电视、手机、PDA、MP4等设备为终端的媒体。能够实现个性化、互动化、细分化的传播方式,部分新媒体在传播属性上能够实现精准投放、点对点的传播,如新媒体博客,电子杂志等。[3]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主要是指互联网和手机两类新媒体,这两者的发展较快,也有人把这两类媒体成为第四、第五媒体。
目前有七类媒体形态通常被归入新媒体之列:1.移动数字电视,包括无线的、车载的、公共交通上的;2.有线数字电视;3.IPTV,狭义上指基于TV终端的;4.网络广播,电子书籍;5.网络电视,这是新媒体中发展最快的一块。6.手机电视;7.楼宇电视。它们有些是传统媒体的数字化形态,比如楼宇电视,在传播方式与服务方式上并没有本质变化,也是以广播+广告的赢利模式来支撑运营;有些则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的数字电视不同形态,如网络电视、手机电机等。[3]
近年来随着各种技术逐渐成熟,新媒体发展迅猛。据统计,2006年中国新媒体的两大组成板块移动媒体和网络媒体均实现较快增长。移动媒体总收入达到888亿元,包括手机电视、手机广播、手机短信、手机游戏、移动电视等,同比增长41.3%;网络媒体总收入为252亿元,包括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网络视频、博客、各种下载业务等,其中网络游戏和网络广告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62.0%和48.2%。2007年初,全球新媒体产业平均增长率已达到20%,而中国正是最具潜力的新媒体市场之一。

二, 新媒体特征
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那么自然拥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特征。

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新媒体的第一个特征为消解性。具体来说,消解性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解释:(1)新媒体几乎是没有边界,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地球上任一角落发生的事情,不出几秒钟就可以通过新媒体传遍全球。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了解到世界上任何时候发生过的事情。(2)新媒体消解了传统媒体的容量限制。报纸版面有限,广播电视有时间性,而新媒体通信网络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理论上新媒体可以展现无限的内容给用户,可以满足全世界的信息存储需要。(3)新媒体打破了消息发送者和接受者的边界,信息的发送者和受众者不再像传统媒体那么固定,传统意义上的发送者可以是消息的受众者,而传统的受众者也可以应用新媒体技术制作和发布消息。总之,新媒体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产生和发展,消解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以它的开放性、包容性、共享性和强大的前进力量改变着媒体的秩序,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

新媒体的第二个特征表现为交互性。在新媒体传播的过程当中,接受者可以和信息发送者产生互动。新媒体交互性极强,独特的网络介质使得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关系走向平等,接受者不再轻易受媒体摆布,而是可以通过新媒体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影响信息传播者。在新媒体时代,用户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节目进行点播和编排,可以任意的快进视频或回退观看,由被动变为主动,拥有自主选择权和参与权,电视的传播模式也由传统的单向传播变为双向多对多的网状传播。用户也可以拿手机看视频、读新闻、聊天,可以发消息,直接进社区去讨论任何新闻,讨论任何内容,它的互动性是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新媒体还有“易检索性”的特点:可以随时存储内容,查找以前内容和相关内容非常方便。

新媒体的第三个特征表现为多样性。新媒体的编解码技术、Web2.0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给用户带来了多元化的信息服务。新媒体表现出了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传播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接受终端的多样化等等特点。传统媒体基本上是单向的点对多点的传播,而互联网和手机,都是双向点对点的传播,还可以进行一对多点或多对多的传播。相对与传统媒体单一的内容,新媒体的传播内容集文字、图片、视音频等多媒体为一体,用户可以拥有多种感观和视觉上的享受。不同的媒体技术拥有不同的终端设备,如IPTV的接收端有机顶盒+电视机或者个人电脑,移动媒体的接收端有手机、车载电视等。
三, 典型新媒体
(1)IPTV
IPTV是指基于IP协议的电视广播服务,利用有线电视网或者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多种交互式视频节目服务的新型电视传播媒介。该业务将电视机或个人计算机作为显示终端,通过宽带网络向用户提供数字广播电视、视频服务、信息服务、互动社区、互动休闲娱乐、电子商务等宽带业务。也就是说,网络电视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用户使用的时候既可以通过加装IP机顶盒的电视机,也可以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IPTV的主要特点是交互性和实时性。可以提供交互式和个性化的节目,使用户拥有高灵活度的时间选择和内容选择,为用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交互式数字媒体服务。它的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流媒体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等子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流媒体文件,基于IP网络传输,通常要在边缘设置内容分配服务节点来配置流媒体服务及存储设备,用户终端是IP机顶盒+电视机或个人电脑。

(2)手机电视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手机电视就是利用手机终端观看包括电视在内的音视频节目并可以进行一些个人操作的一种业务。它是通过移动网络和广播网络提供灵活可靠的交互式服务和业务漫游的功能。通俗的说就是手机不单拥有通话和传简讯等基本的功能,还可以无线上网和收看电视节目。
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多媒体业务,它的实现是多种技术组合的结果。主要包括:通过移动网络来提供上行传输通道、保证双向交互能力的上行交互技术,保证手机电视业务的认证、计费、业务获取、内容保护等管理的业务层实现技术以及提供电视节目传输的下行传输技术。

(3)移动数字电视
作为新兴媒体的数字移动电视也称为第五媒体。它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通过地面或卫星电视信号广播、地面设备接收的方式接收和播放电视节目,目前多通过手机、多媒体播放器、车载、USB接收器等终端设备实现电视信号接收。从概念上可以认为手机电视也属于移动电视,但是目前移动数字电视多指户外移动数字电视。它在处于移动状态的交通工具上保持电视信号的稳定和清晰,使观众可以在移动状态中轻而易举地收看电视节目,是传统电视媒体的延伸。
移动数字电视可以装载在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最大的特点表现为即时传播和垄断传播。乘坐交通工具的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看到电视节目,获得更多更新的咨询,满足了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但同时也使观看的人处于被动的地位,受众无法选择想看的节目,因此利于广告传播。目前国内应用的标准有欧洲的DVB-T技术、清华DMB-T技术和上海交大ADTB-T技术。

(4)网络新媒体
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电子书籍以及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博客、播客均可视为网络新媒体。随着网络技术和流媒体技术的发展,尤其是P2P的发展,互联网上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应用形式,给用户带来灵活方便的操作和体验式的娱乐的同时,也媒体带来了新的传播平台,产生新的媒体形式,播客和博客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博客突破了传统的网络传播,实现了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它的即时性、自主性、开放性和互动性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话语自由。播客具有高效的实时交互功能,采用图形化的沟通方式,让用户通过网络能够更直观、更丰富的表达自己的感受,进行无障碍的交流,享受体验式的娱乐模式。[4]


四, 发展新看点
(1)多媒体的编解码技术。为了适应管理和在网络中传输的要求,编码需要具有较高的压缩率,低带宽占用量,较高的图像质量,目前主要的编码标准由MPEG-2、MPEG-4、AVS和H.264。H.264是ITU-T的VCEG(视频编码专家组)和ISO/IEC的MPEG(活动图像编码专家组)的联合视频组(JVT,joint video team)开发的数字视频编码标准,H.264拥有很高的编码效率,码流结构网络适应性强,增加了差错恢复能力,能够很好地适应IP和无线网络的应用,是当前普遍被看好的应用于IPTV、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的编码标准。

(2)多媒体内容的管理。新媒体用户可以对节目进行点播、浏览、下载,甚至于再传播,这里面就存在内容管理的问题,如何有效的管理数量庞大的多媒体文件,并以最高的效率找到用户需要的多媒体信息,并分发到各个边缘服务器上让用户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获取,缩短响应时间,提高连接质量,总体上提高访问性能,还有在统一的内容管理平台下实现版权管理,认证和计费都是新媒体发展的新看点。

(3)三重播放(Triple Play)。新媒体业务已经不能单靠孤立的网络支撑,综合现有的新媒体可以看出,开展新媒体业务需要互联网、电信网和广电网的互相协助和融合,因此三网融合的概念被提出。诸多新媒体如IPTV、手机电视的出现在实际发展中也促进了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和广电局的相互协作。三重播放(Triple-play)初期的解释是一种融合了话音、数据和视频业务的捆绑业务模式,不仅能够满足用户对数据业务的需求,同时也能满足用户对高端业务的需求,Triple-play业务中最关键的是以IPTV业务和移动电视业务为代表的视频业务。三重播放可以有不同的阐释角度,从用户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3G手机终端、PC终端或IPTV终端看到同样的感兴趣的内容。
据悉,爱立信已经在全球率先实现了IMS(网络多媒体业务)下的三重播放(triple play)功能,其系统已经在欧洲和美洲的运营商进行商用。它能够使IPTV用户、宽带用户和移动终端用户进行统一的业务实现和计费管理。用户在家可以使用IPTV或者PC进行视频点播或者直播的服务,当用户有事外出时,可以通过IPTV系统或PC的按键控制把节目无缝的切换到自己的手机上,方便用户继续观看节目,当用户返回到能够提供IPTV系统或PC接入的房间时,可以通过手机按键控制把节目再切换回IPTV系统或PC上,通过TV或者PC继续观看节目,[5]如下图所示:

图1 三重播放举例










参考文献

[1] 《熊澄宇:中国媒体走向跨界融合》,《北京青年报》[J],2004年12月4日
[2] 张大钟:《上海文广的数字新媒体实践与创新》,第二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2006
[3]《中国新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6-2007)》,中国新媒体产业高层研讨会,2006-2007
[4]《新媒体PK传统媒体》,曹慎慎,人民网,2006年12月01日
[5]《3G移动电视技术和业务发展及分析》, 戴淼,移动通信[M],2007(6)
[6]《IPTV传输技术的现状与分析》,罗斯青,当代通信[M], 2005(23)
[7]《浅谈IPTV的音视频解码、流媒体等技术》,谢刚,中国联通网站.,2007年10月
[8]《手机电视技术与标准的发展》,辛伟,人民邮电报[J],2006年
[9]《关于数字移动电视技术探讨与展望》,马晓阳,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2007年4月24日

pencil

18. 四月 2008 13:48

探讨一下新媒体

pe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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